114.10.22 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內政部 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有關函文說明事項,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31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5-10-2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8.18 有關建築期限自動增加2年,業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14年8月13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342771號令發布(如附件),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12.17 檢送115年度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增設電梯補助受理申請事宜公告(受理期間為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影本1份,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查詢(https://uro.gov.taipei/),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