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5.17 有關臺北市營造業請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報淨值及提供查核書表,本會協助公告轉知,詳如說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5-14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5.15 函轉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中正區通報發現城牆石區域」資 料及「臺北市各工程單位辦理工程時發現舊石材、舊水圳之處理SOP」各1份 115.05.20 函轉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發布令及總說明影本各1份(如附件)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