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8.20 檢送新北市政府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剩餘土石方運至臺北港北淤沙區土方暫置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會員)。 新北市政府 函 (2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8-18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8.19 修正「新北市政府辦理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與併案辦理變更設計及補列筆誤或漏列注意事項」第二點附表一、第三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115.08.24 檢送新竹市政府預告修正「新竹市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標準」第二條草案及公告各一份,本會協助張貼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