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6 為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系統」自115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一案,即日起開放申報新案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及舊案辦理變更轉換,並自114年12月31日前電子聯單系統採雙軌並行(擇一使用),本會協助公告會員詳參 並 依說明配合辦理。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32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11-0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10.22 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內政部 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有關函文說明事項,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11.06 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 內政部 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通過 內政部 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之合格供應廠商及其系統型號,業公告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本會協助公告 並 敬請會員配合辦理。 » 返回頂部